对话:“一带一路” |
来源:新华网 浏览次数:1208次 更新时间:2015-10-15 |
2015第五届能源高层对话于9月22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。论坛对话环节,嘉宾围绕“一带一路”战略下的能源企业展开热烈讨论。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 2015第五届能源高层对话22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。论坛以“传承丝路精神,共建能源之路”为主题,来自政府、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代表齐聚一堂,共同为我国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建言献策。在“一带一路”的战略下,能源企业如何“走出去”?能源企业在“走出去”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?围绕这些问题,众位专家各抒己见,观点碰撞。 针对能源企业在“一带一路”战略下如何走出去这一话题,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理王中堂表示,能源企业具有投资密度大、产业链长、产业覆盖面广的特点,在“走出去”的过程中,对于中国产能和资本走出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相对于央企,民营企业“走出去”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挑战,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亮表示,“民营企业在‘走出去’前要对战略规划好,了解当地的环境,采用适合在当地发展的经营模式。”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、中央财经大学“一带一路”课题组常务副组长杨海琳表示,“一带一路”给新能源的发展带来机遇,无论是请进来,还是走出去,必不可少的是资金需求。我们要更多的创新金融工具,帮助企业在境外发展,以及跟境外银行联合在境内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,提供低息贷款,我们希望通过交流,为更多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战略发展方向。晨开北美能源基金总裁梁涛认为,企业“走出去”要保持耐心,要提前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。 对于能源企业在“走出去”时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,王中堂认为,要控制风险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,把知识产权保护放在合同的重要位置,而且合同上要有明确的界定和保护权限。姜亮表示,企业要关注法律风险,要和当地的合作伙伴分享,讲究双赢。杨海琳认为,我们要对当地的税收政策、法律环境、企业经营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;无论是在战略上,还是在经济利益上,都应该从不同角度评估项目,同时规避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。 |